广州出台首份认知障碍老人照护专区建设标准
近日,广州市发布了首份针对认知障碍老人照护专区的综合性区域标准——《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设规范》(DB4401/T 317—2025)。该标准由广州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旨在规范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专区的建设与管理,提升养老服务的品质,为老年人提供更安全、舒适、专业的照护环境。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认知障碍老年人的照护需求日渐增长。然而,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在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设上存在标准不一、服务的品质参差不齐等问题。此次广州出台标准,将以标准化为引领,为老年人带来更优质、专业的养老服务,助力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该标准最大限度地考虑了认知障碍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结合广州本地养老服务的真实的情况,提出了精准且可行的建设与管理要求。记者梳理发现,标准内容涵盖了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的规划布局、设施设备配备、人员配置、服务流程设计、安全管理等多个角度,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了清晰的建设与管理指引。
在场所设置方面,规定要求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的建筑规划设计应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相关规定,无障碍设计需满足国家标准。专区内可设置1个或多个认知障碍照护单元,每单元内设立床位数不宜超过20张。专区内应设置居住用房、生活辅助用房等,确保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在设施设备配置方面,标准强调了安全性和舒适性。居室及公共区域的窗户需设有安全保护措施,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家具应避免尖锐边角,确保老年人的安全。此外,标准还建议配置智能化设施设备,如人脸识别、红外线感应报警、离床感应、智能健康监测等,逐步提升照护的安全性。
标准对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的人员配置提出了明确要求。每个专区至少应配备1名负责人,且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专区护理人员与老年人的配比不低于1:3,夜班护理人员不可以少于1人。此外,专区还应配备专(兼)职的医生或护士、社会工作者或心理咨询师、康复治疗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老年人得到全方位的照护。
标准还特别强调了环境布置的重要性。专区内的标识应清晰易懂,最大限度地考虑认知障碍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和特殊需求,不应出现敏感或歧视性用语。居住用房、生活辅助用房的照明应避免眩光,采用柔和暖色光源,营造温馨舒适的居家化环境。此外,标准鼓励通过色彩、声音、光线等元素划分不一样的区域,帮助老年人提高对时间与空间的感知能力。